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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5:18: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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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综合农贸市场及安置商住房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江华县城综合农贸市场及安置商住房前期物业管理己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已经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同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江华县城综合农贸市场及安置商住房前期物业管理
(二)项目地点:江华县沱江镇阳华路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占地面积44843.87平方米,建筑面积123856.79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9480.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4376.69平方米。
2.项目由1栋3层23876.95平方米的大型综合农贸市场、超市及综合体;3栋17层21154.61平方米安置商住楼,商业建筑6670.5平方米,112栋5层41373.6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
3.项目规划停车位815个,其中215个为综合农贸市场配套。
4.配建物业管理用房1300.38平方米。建设单位依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做好装修。
二.招标范围
(一)招标标的:江华县城综合农贸市场及安置商住房前期物业管理
(二)接管日期:2023年10月
(三)服务期限:自接管之日起,期限5年,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服务合同期限自动终止。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外地物业服务企业报名前应在招标项目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2.投标报名前三年未受过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处罚,前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协助招标人开展业主入住等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开标以后资格审查。
2.请投标人于2021 年11 月18日至2021 年11 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4:30时至 17 时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400元。
3.投标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备案资料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将拒绝参与本物业招标活动。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件。
(5)企业注册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设在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人需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3、本次招标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采用承诺形式。
4、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同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华县沱江镇阳华路
联 系 人:何琴波
电    话:189324950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翠华公园25-4号
联 系 人:李兴华
电    话:1815336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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