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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10:19: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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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双福小区二期 (锦绣名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宁远县双福小区二期 (锦绣名城)前期物业管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宁远县双福小区二期 (锦绣名城)

(二)项目地点:宁远县桐山街道高福村

(三)项目概况:

1、总占总占地面积 44089.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2790.7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337.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0453.67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2.95 ,建筑密度为19.46 %,绿地率为35.02%。

2、项目由10栋高层电梯住宅和1栋多层公建组成。整个项目包括高层住宅面积124697.19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748.6平方米。

3、项目规划居住户数为939户。项目共配置垂直升降客梯30台。总停车位1011个,其中地面114个,地下停车位897个。

4、小区配建物业管理用房695平米,位于项目1#9#楼内,招标单位依照《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永州市物业管理用房规定》做好装修。

二、招标范围

(一)招标标的:宁远县双福小区二期 (锦绣名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二)接管日期: 20218

(三)服务期限:自接管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服务期限自动终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具备有物业管理服务资质或者在永州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2、拟派驻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具备物业管理师资格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

3、投标报名前三年未受过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具有协助招标人开展业主入住等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2、 请投标人于2020122520201229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400元

3、投标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物业服务企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带原件备验;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师证书(或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服务企业公章。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陷,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设在湖南省湘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2、投标人需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3、本次招标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

4、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远县舜陵街道九嶷中路251号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8075780766

招标代理人:湖南省湘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名邸6栋3001号

联系人:伍先生,电话:13574631001

永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联系人:秦女士,电话:138747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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